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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98件,罚款金额约7498万元

时间:2020-10-27 15:20:30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2020年10月20日,湖北召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执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并对2020年四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表示,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1084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98件,罚款金额约7498万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18件。
   生态环境执法,是保证环境污染违规行为处罚高压态势的直观措施。湖北省近年来也颇为注重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和水平,层层压实环保责任。
   2019年底,省生态环境厅驻鄂东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揭牌,标志着湖北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改为垂直管理。此后,随着专员办陆续揭牌,湖北实现了全新的生态环境监察体系转换。
   截至目前,湖北已经建立了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3个层级构成的省级生态环境监察体系。
   说到环保督察,2020年9月22日,湖北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前后共10天时间,各督查组进一步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了各项督察任务的完成。
   在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方面,湖北也积极响应了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的要求,先行先试差异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早在2020年4月初,湖北就公布了1423家首批编入清单的企业名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将少进入或不进入企业监督检查,不需要时做到无事不扰,并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截至2020年8月31日,湖北已经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或项目开展了6873次非现场检查,其中采用在线监控6078次,动用遥感无人机53次,用电用能监控44次,其他方式698次。
   当然,进了“正面清单”并不等于进了“法外之地”。2020年10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了2家企业被移出“正面清单”的消息,并且依法进行罚款,责令整改。这也是“正面清单”的另一个特点——动态调整
   另外,“正面清单”还要不可忽视的激励作用,如轻微环境违法免处罚的规定。
   湖北也曾通报过这样的案例,“通过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实现‘有温度的执法’,让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相关负责人如是表述。
   最后,上述会议也着重强调,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虽取得了成绩,但目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仍然面临着环境质量改善、重点专项行动结账、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压力。
   也即是说,环境执法之路,任重而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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