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首次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增长 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19年度)》(《报告》)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介绍,2019年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持增长趋势,“全国仲裁机构2018年和2019年受理案件数量分别为54万余件和48万余件,较2017年23万余件增长一倍以上,使得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数量也相应呈增长态势。” 王淑梅介绍,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当事人自治纠纷解决方式,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是仲裁司法监督的重要形式。此次《报告》系最高法院首次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 《报告》指出,伴随我国仲裁事业的蓬勃发展,经过探索、完善、创新三个阶段,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旧存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49件,新收20528件,审结20513件,结案率92.6%。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受理高级法院报核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04件,审结201件,结案率98.5%。 王淑梅表示,2019年全国法院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持增长趋势。全国仲裁机构2018年和2019年受理案件数量分别为54万余件和48万余件,较2017年23万余件增长一倍以上,使得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数量也相应呈增长态势。 二是低撤裁率和高保全率体现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撤裁类案件11029件,其中637件被撤销或部分撤销,撤裁率为5.8%,较2018年撤销裁决的案件数量714件,同比降低10.8%。审结仲裁保全案件3959件,其中3428件得到支持,保全率为86.6%,充分体现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 三是报核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效果明显。根据报核制度,下级法院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拟做否定性评价的,需逐级报核。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审结的201件案件中,114件支持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占57%;65件不同意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占32%;3件部分变更报请处理意见,占2%;另有19件以其他方式结案(因不符合报核条件或者需要补充查明事实而退回高级法院)占9%。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复函明确对报核案件的处理思路,有效发挥了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 四是支持国际商事仲裁,加强区际司法协助。2019年,人民法院共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32件,仅1件因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而裁定部分承认和执行。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实施效果明显,全国法院协助香港仲裁程序保全案件11件。 五是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新情况新问题较为突出。2019年审结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比特币案”涉及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处分和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壳牌公司反垄断案”涉及垄断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等。此外,近年来互联网交易的拓展对在线纠纷解决提出了强烈需求,互联网仲裁案件持续增长,但互联网仲裁案件中当事人程序保障不足的情况较为突出,亟待规范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19年度)》新闻发布会摄影:封面新闻记者滕晗 (文章来源: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