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今天是: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珠海颁发村民建房管理新规 用地不超120平米、建面不超400平米

时间:2020-04-13 18:01:31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原标题:珠海颁发村民建房管理新规 用地不超120平米、建面不超400平米

  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4月13日信息公示,为规范珠海市村集体土地上村民建房行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显珠海地方特色,建设美丽乡村,珠海市人民政府于4月7日颁布了《关于规范我市村民建房风貌管理通知(珠府〔2020〕25号)》(下称:《通知》)。

  《通知》自2020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获悉,《通知》主要涉及加强规划引领、规范建房标准、强化风貌管控、严格建房监管等五个方面内容。

  其中“规范建房标准”方面,《通知》指出,新批准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每户不超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出4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出三层半(半层面积不得超出第三层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层高不超出3.9米,一般层层高不超出3.3米。

  同时,已分配的宅基地面积达到或超出120平方米的,村民报建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已分配的宅基地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优先就近补齐面积。无法就近补齐的,在控制建筑面积与层数的前提下,可以分地块建设,具体由属地镇政府统筹安排。

  “强化风貌管控”方面,《通知》明确,村民可免费选用政府制定的农房建设标准图集、村庄规划建筑选型,体现乡土风貌、乡村特色。原则上以自然村为单位统一建筑外观,外观选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种,内部可根据村民需求灵活分隔。

  此外,“严格建房监管”方面,《通知》表示,建立村民建房自治管理长效机制,鼓励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制订本村村民建房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依法有序建房。

  各镇政府应成立村民建房工作小组,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指导,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评论回复 共有 条评论>>查看
我也说两句(审核以后才能显示)
表情图: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确定发表
推荐资讯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5年度工作会议召开
一艘外轮在福州罗源湾触礁搁浅后获救
赵龙在厦门大学调研
赵龙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
厦门航空开通福州往返金边直飞航线
六国总领事走进福建泉州共度元宵佳节
莆田,一座“闹春”的城市
赵龙在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调研时强调:强化产品供需对接 用好“四通四到”机制  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解难题增活力
赵龙调研国企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德国留学生福建体验“中国客家狂欢节”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