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沙湖-碧岭地区] 法定图则10-07地块部分用地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坪山区相关工作部署,拟对[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0-07地块部分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0-07地块用地面积为14588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C5),配套设施为自行车停车场(库),环卫工人作息房,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10-07地块细分为10-07-1、10-07-2两个地块,其中10-07-1地块用地面积为139886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公园绿地(G1+C5)不变,配套设施为自行车停车场(库),环卫工人作息房,公共厕所;10-07-2地块用地面积为599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环境卫生用地(U5),作为水质净化厂用地范围。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同裕路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与碧永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297869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