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系统化推动市域 教育高品质内涵式发展 今年以来,晋中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统领,围绕省委三大决策,因地制宜系统化推动市域教育高品质、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围绕省委“推动教育优质均衡两集中”决策思路抓立法,年内完成《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工作,为“两集中”提供法制保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先后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中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晋中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有效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一些城镇中小学校面临着学位不足和大班额问题,适龄幼儿“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为推动解决这一问题,晋中市按照省委书记楼阳生关于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县城集中的“两集中”要求,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借鉴省内外相关条款,经反复调研论证,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列入地方立法规划,目前已完成《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初稿,并进入法定程序,计划于5月份正式出台实施。该条例明确,新规划建设的小学要向乡镇集中,新规划建设的初中要向县城集聚,充分体现了省委的要求,为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提供了法制保障。 围绕省委“建设质量标准试点省”的决策思路抓标准,年内完成全国首批地方教育标准发布,为地方教育治理标准化闯出一条新路。我省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标准化综改试点省,省委对此高度重视。为落实省委部署,晋中市成立了“晋中市教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指导下,教育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无标准建标准、有标准达标准、达标准提标准”的思路,联合制定了“1个总体标准”和“18个专项标准”。“1个总体标准”就是《基础教育优质生态区域样板市(县、区)标准》,该标准是以晋中为样本研制的全国基础教育领域首个教育生态考核标准。“18个专项标准”涉及幼儿园办学指南、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程等领域的内容。根据计划,年内将按照规范的地方标准发布程序,推出晋中教育地方标准,通过对标摸底子、达标补短板、提标上水平、建标创特色、验标保落实,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全覆盖、质量全达标、标准全落实,以晋中教育标准引领和保护晋中教育生态,提升教育发展内涵和品质。 围绕省委“创新为上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的工作思路抓创新,将年度工作主题确定为教育课题研究年,年内推出一批教育创新成果,持续提升晋中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为推动市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晋中市教育局把今年确定为“教育课题研究年”,旨在以破解问题为导向,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解决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以锤炼队伍为抓手,在教育系统引导下形成人人爱研究、人人善研究、人人有研究课题和成果的浓厚氛围,培养学术型干部、专家型校长、研究型教师、探究型学生。课题研究方向贴近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需求、贴近教育理论前沿、贴近教学改革实践、贴近社会舆论关切、贴近科技发展趋势。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重点聚焦教育民生、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试招生、教育评价、教育生态、风险防控以及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领域进行研究;各级各类学校重点聚焦中小学党建、重大改革、课程建设、特色办学、学校文化、教师专业、素质教育等领域进行研究;教师重点聚焦课程、聚焦课标、聚焦作业、聚焦命题能力建设等领域进行研究。为保障课题研究顺利推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教育科学研究机构,设立专项研究经费,制定《重点课题研究指南》《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立项开题、指导研究和结题评估等工作,力争在年内推出10—20项在全国有推广价值的成果;推出30—50项在全省有推广价值的成果;推出100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社科成果,表彰奖励并资助出版、发表一批优秀成果,使全市广大教职员工的原创研究能力显著增强,社会贡献度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