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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绝不允许在耕地上建“生态园”“休闲农庄”等

时间:2020-03-05 14:17:29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原标题:最高检:绝不允许在耕地上建“生态园”“休闲农庄”等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3月5日,最高检召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假发展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农业用途,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上建设所谓“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国家法律绝不允许。

  据苗生明指介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涉农领域常见多发案件。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地域特征明显。城乡接合部、城市周边、浅山地区等,非法占用农用地开发大棚房等案件往往多发。

  二是非法占用方式多样。从已发案件形式来看,有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如建厂、建房、建设水电站等;有的在农用地上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如采矿、挖砂等;有的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如开垦林地、挖塘养鱼等;还有的将农用地转为其他非农用途,如进行小产权房、大棚房开发等。

  三是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或自治组织出于“政绩”冲动或利益驱动,往往或明或暗支持这种行为

  四是隐蔽性强,不容易被暴露,办案难度也比较大。该类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之名大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改造,或隐藏于幕后,派无关人员充当傀儡。

  苗生明表示,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由原来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增加“永久”二字凸显了国家最严格保护的法律态度。如果任由非法占用农用地,必然导致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锐减,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同时,还损害农民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他提到,最高检发布第十六批涉农检察主题指导性案例,第一个案例就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例,这就是要严正宣示,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农业用途,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上建设所谓“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国家法律绝不允许。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追诉,严厉打击惩治该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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